编辑:佚名
晚报菌
致泰山区居民的告知书(第10号)
2月19日12-24时,泰安市新增新型冠状病*肺炎确诊病例1例。现将相关情况告知如下:
第33例:患者,女,73岁,家居东岳大街农行宿舍,医院血液透析门诊病人。自年1月份开始,平时每隔3医院精诚楼六楼透析室透析一次,每次透析后有恶心、呕吐、乏力、头晕症状。2月4日患者由其丈夫骑电动三轮医院进行透析,乘电梯上楼。2月6日下医院精诚楼5楼透析科房间后未再回家。患者2月10日、13日、16日各透析一次。2月16日下午5点半,患者出现发热,晚10医院隔离病房治疗。2月19日确认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。患者与丈夫两人一起居住,否认有外出史、未接触过外来发热人员。患者就诊、治疗医院二楼脑病康复科、五楼针灸科、七楼老年护理院有确诊病例、阳性检测病例。目前,对与患者有关的密集接触人员隔离观察,医学防控措施到位。
为了您和他人的健康,再次提醒居民,请不要聚会,避免去人群密集场所,外出时请戴口罩。要勤洗手,外出回家、饭前便后要用肥皂(洗手液)和流水彻底洗手。如有发热、呼吸道感染症状,特别是持续发热不退,请及时与所在社区村和单位联系,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。回到工作岗位上的居民,请积极配合单位做好体温检测、办公环境清洁、佩戴口罩、错峰就餐等有关疫情防控工作要求。
特此告知。
泰山区委新型冠状病*肺炎疫情
处置工作领导小组(指挥部)
年2月20日
来源:和美泰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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