垄断行业收入:“限高”还需治本
值得期待 李法明 画新华南京5月5日电 题:垄断行业收入: 限高 还需治本郭奔胜南京市4日发布今年企业工资指导线,首次对电力等垄断行业工资涨幅进行 限高 ,明确规定垄断行业工资涨幅基准线为10%,预警线为15%或16%,均低于普通行业基准线12%和预警线20%的标准。垄断行业的高福利、高工资历来广受诟病,因此南京市限制垄断行业工资涨幅,无疑值得肯定,但人们对相关问题的思考远不止于此。垄断行业特有的生产经营地位,使得其几乎不用承担市场风险却能够获取丰厚利润。出于国计民生的根本利益考虑,垄断行业才有其特殊地位。因此,垄断行业利润由社会共享,其存在及获利才具有法理和道义上的正当合理性。而现实中,垄断企业大多以 多劳多得 合理激励 为由,依照竞争性企业的分配方式分配源于垄断优势的巨额利润。无须冒市场竞争之风险,却享受市场之红利,其结果必然是工资福利水平远高于社会平均水平,成为社会收入分配中的不合理现象。因此,要使垄断行业的工资福利水平回归合理,需要建立更加科学严密的垄断企业成本核算体系,严格限制其利润率,同时合理规定其利润上缴比例,使垄断企业内部分配具有更为合理的基础。这是解决垄断行业收入分配问题的根本。垄断行业的收入问题有两个层面:一是和社会平均水平比,垄断行业职工收入偏高;二是垄断企业内部高层管理人员与广大职工收入差距过大。这两个层面的问题都是影响社会和谐的消极因素。要使垄断行业收入合理化,两个层面的问题都需要解决。垄断不是一天形成的,解决垄断行业收入分配问题当然也非一日之功,不能简单化处理,既需要追根溯源,又需要循序渐进,既需要着力解决当前社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,又需要着眼长远谋划的治本之策。(本文来源:新华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