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无特效解毒药物这几种食物无论生熟都不能 [复制链接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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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秋、国庆假期来临,吃好才能玩好,如果吃错了东西,扫了兴致不说,身体还得跟着遭殃。这些常见的高风险食物,假期吃饭千万要避开!

一、警惕食用野生蘑菇引起中毒

图片来源:paixin

野生蘑菇难以分辨有毒或无毒,一些野生的毒蘑菇与食用菇类外形相似,鉴别需要具备专业知识并借助一定的仪器设备,仅靠肉眼和根据形态、气味、颜色等外貌特征难以辨别。在野外,无毒的蘑菇往往与有毒的蘑菇混生,无毒蘑菇很容易受到毒蘑菇菌丝的沾染,甚至部分附生在有毒植物上的无毒蘑菇种类也可能沾染毒性,所以即便食用的是无毒品种的蘑菇,仍然会有中毒的危险。毒蘑菇所含毒素较复杂,或因地区、季节、品种和生长条件的不同而各异。毒蘑菇中毒潜伏期为2小时至24小时,有的仅为10分钟左右。误食毒蘑菇,肝损害型中毒最为凶险,表现为恶心、呕吐、肝区疼痛等症状,部分患者可能会伴有精神症状。目前对有毒蘑菇中毒尚无特效疗法,且中毒症状严重,发病急,死亡率高。

为避免误食有毒野生蘑菇,要坚持:1.“不采摘”。踏春郊游期间,不要因为好奇或为满足口腹之欲采摘野生蘑菇或来源不明的蘑菇;对于路边草丛的野生蘑菇,由于鉴别毒蘑菇并不容易,不要轻易采摘不认识的蘑菇。2.“慎购买”。勿在路边摊贩购买蘑菇,即使在正规市场上购买野生蘑菇,也不能放松警惕,尤其是没吃过或不认识的野生蘑菇,不要偏听偏信,轻易买来食用。3.“不贪食”。家庭要慎食野生蘑菇;集体聚餐、餐饮服务、民俗旅游等不要加工食用野生蘑菇,以确保饮食消费安全。特别是各类餐饮单位等食品经营者要落实主体责任,严格把好原料进货关,进货渠道要正规,并做好原料进货登记台账,对可食用的蘑菇要严格挑选,避免有毒有害物质混入其中;各类单位食堂,尤其是学校食堂严禁采摘、采购野生蘑菇,严禁使用野生蘑菇作为食品原料。

二、警惕食用发苦丝瓜引起中毒

苦丝瓜中主要的苦味物质是糖苷生物碱,具有毒性,食用后轻则出现口干、头昏、恶心等症状,重则表现为呕吐、腹绞痛、腹泻、脱水等症状,甚至会有生命危险。

其实,野生的丝瓜本来就是苦的,这是它们天生的一种保护机制,为了防止被其他动物伤害。但是,经过人们长期的选育和栽培,就有了今天这些美味的丝瓜。因此,我们如今吃到的丝瓜大部分都是不苦的。但是,如果管理措施不当或环境条件不适,就会影响糖苷生物酶的活性,生物碱难以被分解从而出现苦味的丝瓜。另外,丝瓜属于葫芦科植物,人们常吃的其他葫芦科果蔬还有:葫芦瓜、西葫芦、南瓜、黄瓜、香瓜等。如果这些果蔬中积累了碱糖甙生物碱,同样会发苦,并且也是有毒的。

三、警惕食用鲜黄花菜引起中毒

鲜黄花菜中含有一种秋水仙碱,也被称作秋水仙素的毒素,这种物质本身并无毒性,但当它进入人体被氧化后,会迅速生成二秋水仙碱,对人体的胃肠道和呼吸系统具有强烈的刺激作用,可能使人出现腹痛、腹泻、呕吐等中毒症状。秋水仙碱对人体的致死量是8到65毫克,即吃鲜黄花菜克就可以中毒。

秋水仙碱成分在高温60度下就可以化解,因此,食用鲜黄花菜需先用开水焯过后才可食用,但是一餐也不能多吃。建议食用黄花菜干制品,因其在生产制作过程中已消除有毒成分。

四、警惕食用未煮熟四季豆引起中毒

四季豆是菜豆的别名,也称为架豆、芸豆、刀豆、芸扁豆。食用未烹熟煮透的四季豆会引发食物中毒,其有毒成分主要是皂苷和胰蛋白酶抑制物。四季豆中的皂素会强烈刺激消化道,且豆中的凝血素具有凝血作用,此外还含有亚硝酸盐和胰蛋白酶,可刺激人体的肠胃,使人中毒,并出现胃肠炎症状。

预防四季豆中毒的方法非常简单,只要把四季豆烹熟煮透即可。此外,要注意不买、不吃老四季豆,还要把四季豆两头和豆筋摘掉,因为这些部位含毒素较多。烹煮时要使四季豆外观失去原有的生绿色,吃起来没有豆腥味,确保熟透就不会引发中毒。

五、警惕食用未成熟的番茄和发芽的土豆引起中毒

未成熟的番茄无论是否煮熟都不能食用,因为它们含有龙葵碱。龙葵碱是一种胆碱酯酶抑制剂,如果人或动物食用后会中毒。它的毒性较强的,可引起胃痛、呕吐,甚至呼吸困难和器官衰竭。而且该物质的热稳定性很好,到℃才会分解。我们一般的烹饪方法无法将它完全消除。发芽的土豆不能吃也正是因为龙葵碱的毒性。

这里应该注意的是,在番茄成熟过程中,龙葵碱会被植物本身代谢转化掉,因此成熟的番茄可以在清洗后食用。当然,您也可以选择煮后食用,这样更有利于吸收。

六、警惕食用霉变的花生、玉米引起中毒

花生和玉米在保存的过程中如果保管不善,使其受热和受潮,就很容易发霉长毛,这种霉菌就是黄曲霉菌,它所产生的黄曲霉素是一种强烈的致癌物。

如果无意中吃到发霉的花生和玉米,因黄曲霉素很苦,吃到嘴里可以感觉到,要马上吐出,并用清水漱口。

七、警惕食用蓖麻籽引起中毒

蓖麻籽中含蓖麻毒蛋白及蓖麻碱,特别是前者,可引起中毒。4~7岁小儿服蓖麻籽2~7粒可引起中毒、致死。成人20粒可致死。非洲产蓖麻籽2粒可使成人致死,小儿仅需一粒。蓖麻毒蛋白可能是一种蛋白分解酶,7毫克即可使成人死亡。蓖麻籽中毒后可引起:头痛、胃肠炎、体温上升、白细胞增多、血象左移、无尿、黄疸、冷汗、频发痉挛、心血管虚脱,上述中毒症状的发生常有一段较长的潜伏期。

为此提醒市民,目前对蓖麻毒素无特效解毒药物,蓖麻籽无论生熟都不能食用。

八、警惕黑木耳、银耳和湿米粉、河粉等米酵菌酸中毒

潮湿多雨的天气,泡发的黑木耳、银耳和湿河粉、米粉、发酵玉米面、糯玉米汤圆粉、玉米淀粉、发酵糯小米、吊浆粑、糍粑、醋凉粉等谷类发酵制品以及马铃薯粉条、甘薯面、山芋淀粉等薯类制品,存放时间过长,容易被环境中的椰毒假单胞菌污染,进而产生米酵菌酸毒素,食用会损害人的肝、脑、肾等器官,导致食物中毒。

消费者要注意以下两方面:一方面,要注意选择正规渠道购买上述食品。在选购河粉、米粉(线)尤其是散装称重的湿河粉、米粉(线)时,要确认产品生产日期、保质期;在选购木耳、银耳或其他谷类发酵制品、薯类制品时,要选取具备正规资质的食品经营者进行购买,同时要注意销售环境的卫生状况,选购有生产许可的正规产品,并注意产品标签上的生产日期、保质期和储存条件。餐饮服务经营者及单位食堂在购进上述食品时,还应进一步做好进货查验及索证索票工作,确保来源可溯。另一方面,要注意贮存时间并及时食用。应储存在阴凉、通风干燥处,且贮存时间不宜过长。湿米粉、米粉(线)等谷类发酵制品应在购买当天、木耳或银耳应在泡发当天食用完。不要采食鲜银耳或鲜木耳,特别是已变质的鲜银耳或鲜木耳。

九、警惕食用河豚鱼引起中毒

河豚鱼,因含有河豚毒素,食用后易中毒而导致神经麻痹,进而发生头晕、呕吐、口唇及手指麻木、全身无力等症状,严重者危及生命。目前尚无特效的解毒药和治疗方法。

为避免食用河豚鱼中毒,建议不购买、不自行捕捞和食用野生河豚鱼,不购买、不食用未经国家审批的企业加工的河豚鱼。

十、警惕食用凉薯种籽和茎叶引起中毒

凉薯(学名豆薯),属豆科鱼藤属植物,其种籽和茎叶含鱼藤酮,鱼藤酮(C23H22O6)是一种植物源神经性毒素,常用作提取杀虫剂农药,鱼藤酮的进入虫体的作用机理是抑制线粒体呼吸链,导致害虫出现呼吸困难和惊厥等呼吸障碍,行动迟缓,麻痹而死。人体中毒现象表现为头昏、恶心、呕吐、四肢麻木等症状,严重者呼吸浅慢、血压下降、呼吸衰竭、昏迷而死亡。

鱼藤酮是一种植物源神经性毒素,存在于亚洲热带及亚热带地区所产豆科鱼藤属植物根中,在一些中草药如地瓜子、苦檀子、昆明鸡血藤根中也含有。所以,千万不能食用凉薯的种籽和茎叶有毒部位。发生食物中毒的急救方法:催吐、导泄、解毒、医院,以免延误病情!

十一、警惕食用红心甘蔗引起中毒

甘蔗中间变红,是因为受到了霉菌的污染,发生霉变才会使甘蔗发红,霉变的甘蔗中含有节菱孢霉菌,其产生的3-硝基丙酸是一种剧毒物质,人体食用后出现食物中毒的现象。

3-硝基丙酸对多种动物具有毒性作用,被人体吸收后,发病急,一般是十几分钟至十几小时。短时间内就会引起中枢神经系统损伤,导致脑水肿、头痛,重者抽搐、四肢强直、瞳孔放大,严重者可导致缺血、呼吸衰竭死亡。还有部分因甘蔗毒素导致中毒的患者留下语言、运动障碍等后遗症。

特别提示:

如不慎误食高风险食物,一旦出现恶心、腹痛、腹泻、发热等不适反应时,应立即停止食用并保留可疑食物,采取催吐措施,并尽快就近就医。(供稿:江西省赣州市市场监管局)

来源/中国质量新闻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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